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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VI避税误区

中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达1.2万亿美元。其中,从BVI流入的资金总额达1120亿美元,仅次于香港位居第二,已经超过日本和美国。BVI超过40%的金融服务业务来自于亚太地区。在资产保护和遗产规划、个人税务计划、公司投资控股和特殊目的工具方面,BVI位列第一。报告显示,众多离岸司法管辖区中,BVI和开曼群岛的地位已经极其稳固,其架构和服务也广为人知,并被广泛使用,除非客户情绪发生重大转变才会被其他地方所取代。

“在BVI注册的公司能灵活地满足多种用途,成本效率也很高。”Smith说。除了在亚洲地区代表BVI政府外,位于香港的代表处还会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金融业关系的责任、拓展其与中国内地在金融服务、教育和文化方面的关系等。

早在BVI政府正式进驻香港地区前,负责企业及其他架构注册的中介机构早已嗅到亚洲市场对BVI架构的巨大需求。

“现在,很多中介机构在内地都已经设立实体机构,并能为中国客户提供BVI相关服务。”从事BVI中介服务的迈普达(Maples and Calder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麒志对本报表示,过去,中国内地的BVI相关需求通过香港这个中介进行,需要将客户需求转介到离岸律师手中处理;而现在,随着中国对BVI架构使用越来越普遍和越来越成熟,内地客户跳过香港这个中介,直接对BVI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或寻求指导的情况大量增加。大多中国富豪创业阶段已经结束,转而进入到考虑财富规划的阶段,因此亚洲企业家或富豪对于信托等离岸架构更感兴趣。

个中国内地居民企业在BVI拥有公司,仍然会被要求根据居住地的法律来交税。BVI是一个税收中性的司法管辖区,假如只是出于减少税收的考虑,选择一个与中国内地有双边税收协议的地方注册公司可能更好,比如香港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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